十五六岁少年为树立威信 将无辜陌生人砍成重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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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10:46 东北新闻网 | |||||||||
近日,警方破获一起故意伤害案,几个十五六岁的少年为了树立自己在“圈内”的威信,将只看了他们一眼的陌生人砍成重伤。到案后几个少年的讲述让人深思:花季少年缘何一步步走向犯罪,谁该为他们的堕落负责? 今年2月底的一天晚上,高某、李某等到一家网吧上网,当他们从几个染了黄发的少年跟前走过时,高某低声对李某说:“他们都是这一带的‘混混’。”李某听后不屑地看了
根据被害人提供的情况,警方锁定行凶者为许某等人,这都是一些十五六岁的孩子。抓获归案后,民警问许某:“对方只不过看了你们一眼,你们就用刀砍人,哪来那么大的仇恨?”许某回答:“我们这是杀鸡给猴看。我们挥刀干一次,在圈里就会名声响一次,这样下去就能够称霸立足,没有人再敢招惹我们,以后向人要钱也就更顺利了。” 警方在调查询问过程中发现,这几个少年有着共同的家庭背景———父母离异多年,无人看管。以许某为例,许某6岁时父母离异,他一直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后来各自组建新家庭的父母很少过问他。因为无人看管,许某成了网吧里的常客,经常通宵达旦打游戏。在网吧里,他结交了不少同龄、同身世的“朋友”,并很快成了“铁哥们”。没钱上网,就伸手向学校里比他们小的学生要,不给就打。为此,他们多次进了派出所,但因为不够法定制裁年龄,警方只好把他们的家长找来,责令严加管教,但一些家长的态度却令人不解,有的家长说,你们爱怎么弄就怎么弄吧,我是管不了他了。有的家长则说,俺家那孩子就是块滚刀肉,怎么打也不行…… 一位老民警在说起这些问题时颇有感慨,夫妻因感情不合而离异是他们的权利,但孩子是无辜的,既然父母将他们带到这个世界上,就应该对他们的成长负责,就有教育他们的责任和义务。这些孩子一步步走向犯罪,父母们真应该反思自己的失误和失职。 ( 大连日报 陈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