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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林劳苦功高获补偿 各级财政下拨1700万补偿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11:17 温州新闻网

  市财政局与市林业局近日联合制定了《市级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试行)》,今年我市新增的300万元资金,近期将发放到50万亩市级生态公益林的林农手中,以对其进行补偿。

  为促进林业的可持续发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保护生态,我省今年全面启动了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制度,由政府为森林生态效益“埋单”。据了解,补偿基金将对公益
林经营者发生的营造、抚育、保护和管理支出给予一定的补助。今年以来,中央、省级财政下拨的1400多万元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到达我市有关部门,并足额发放到林农的手中。

  不久前,我市通过对生态区位重要性等因素来考虑,又在全市新列出了50万亩市级生态公益林,将通过评审后对其进行补偿。据新出台的管理办法规定,市级生态公益林的补偿标准为每亩每年7元,其中补偿性支出6元,公共管护支出1元。补偿基金的补助对象按资金的不同用途和山林权属、经营管理主体的不同予以确定。近期内,市财政今年预留的300 万元资金将全部发放到各地林农手中。

  据市林业局透露,我市现有生态公益林560多万亩,占我市林业用地面积近一半。其中列入国家和省级重点生态公益林325.5万亩,获国家财政补偿的公益林95.5万亩,获省级财政补偿的公益林165.5万亩。根据测算,我市生态公益林每年产生的直接经济与涵养水源、防止土壤流失、农业增产、抗御自然灾害等所带来的综合效益在30亿元以上。(肖新华 周其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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