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看守所细致深挖 死囚刑前自曝16年前杀人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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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11:25 东北新闻网 | |||||||||
日前,大连市看守所经细致深挖,成功地从一名死刑犯身上破获一起16年前发生于吉林的入室抢劫杀人积案。 频频提供假线索 2004年11月9日,37岁的吉林省江源县犯罪嫌疑人刘某因涉嫌抢劫杀人被刑拘。入监
赵福龙凭借多年职业敏感,认定其身上还有隐案未交代。刘某自知此次是抢劫杀人入监,会被处以极刑,为减轻罪行,便主动坦白了抢劫、盗窃数起案件。不料经办案单位20余天调查取证,这些均属于虚假线索。 临行前吐出真相 管教民警并未放弃对刘某的深挖工作,每次找其谈话,都问寒问暖,给他买衣服、袜子等,刘某良心受到极大触动,今年10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对其死刑复核后,刘某生的希望彻底破灭。临刑前,他向同室在押人员赵某说出自己23岁时在老家杀人的经过。赵某将此杀人线索报告给管教民警。 16年前夺老者命 1989年7、8月间的一天,刘某从老家濠沟村乘火车到吉林江源县松树镇,在附近收购站,看见屋里一个老头儿坐在炕上,顿生抢劫杀人邪念,进屋后趁对方不测掏出折叠刀,朝老头背部连捅5刀,又捡起一把斧头,猛砸老头头部。确认对方死后,撬开抽屉,翻走300元钱逃跑。 赵福龙将此情况迅速报告所领导,姜明副所长立即与当地警方联系。当地警方两名侦查员于10月18日赶到大连市看守所,核实刘某供述的犯罪事实,刘某所画现场示意图与案发现场照片经比对后一致,现场被害人手斧与现场照片完全一致,刘某指纹与现场罪犯留下的指纹也一致。刘某对入室抢劫杀人供认不讳。 ( 新商报 徐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