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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老字号”将有法律保护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12:30 新闻晚报

  晚报讯 上海将制定和实施《上海市保护和发展“老字号”品牌条例》,运用法律手段加强对“老字号”品牌的保护,这是记者从昨天召开的上海市推进实施品牌战略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的。

  在昨天的会议上,宝钢集团、上汽、上海电气、江南造船、振华港机、上海广电、中芯国际、海立集团、上海化工区、张江高科技园区等还被授予了先进制造业十大品牌。

  实施品牌战略是上海培育自主知识产权、提升产业水平和经济实力的重要举措,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工作会议上获悉,“十一五”期间,本市品牌工作的关键是把“五个一批”落到实处,即支持一批消费类品牌、发展一批装备类品牌、培育一批高新技术类品牌、推进一批现代服务业品牌和扩大一批区域品牌。力争到2010年,培育形成5个在世界上有影响力的国际知名品牌,50个在国内领先的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

  在上海市经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联合拟定的《上海推进实施品牌战略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中,记者发现,推动“老字号”

  品牌的振兴和复苏是上海实施品牌战略的重要推进措施之一。今后,上海将推动“老字号”品牌与其他国有、民营企业及外资企业的战略合作,实现联手发展;在保持“老字号”传统特色和深厚文化内涵的基础上,增强“老字号”企业的创新能力;确保有市场前景、发展潜力和核心竞争力的“老字号”在主要商业街、旅游消费集聚地占有一席之地……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面对上海老字号在外地频遭“克隆”的现象,上海还将制定和实施《上海市保护和发展“老字号”品牌条例》,运用法律手段加强对“老字号”品牌的保护,明确“老字号”品牌的保护期限、标准、认证和退出程序,建立健全相关保护机制,为“老字号”品牌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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