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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就使用开发行500亿贷款出台两个《办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12:56 兰州晨报

  省上就使用开发行500亿元贷款出台两个《办法》

  首批30亿用于重大项目建设

  本报讯(记者梁峡林)为使国家开发银行承诺对甘肃提供的500亿元政策性贷款能及时用到我省各项重要建设中,真正发挥好省级信用平台的孵化作用,省政府日前制定出台了《
甘肃省省级信用平台利用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资金管理办法》和《甘肃省偿还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暂行办法》。

  按照规划,国家开发行给我省的500亿元贷款将分年实施,其中第一批项目用款额度为30亿元。使用范围为:需要省上配套的国家投资项目资本金;重大建设项目前期费用;省政府决定的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重大项目建设贷款资金。主要投向为电力、水利、矿产开发等行业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以及科教文卫等社会公益领域,并实行“谁贷款、谁使用、谁偿还”的原则。两个《办法》规定,此批贷款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不准截留、挤占和挪用;对不按时偿还项目贷款本息的市州和部门,省财政厅可在年度决算时直接扣还;项目建设单位虚报项目骗取贷款资金、截留挪用贷款资金及未专款专用的,除追回被骗取和挪用的贷款资金外,要追究当事人和有关负责人的责任,同时取消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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