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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太仓未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复查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14:03 新华网

  昨日国家环保总局有关负责人通报,经过复查考核和公示,环保总局已经批准杭州、珠海、江阴3个城市成为第二批通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查的城市。而此前张家港市、昆山市、常熟市等7个城市已于2005年2月首批通过复查,但是苏州和太仓还没有拿到复查“合格证”。

  据国家环保总局负责人说,第二批通过复查的3个环保模范城市,在不断巩固国家环保
模范城市创建成果,积极推进城市的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方面具有示范作用。

  杭州提出创模“永远是进行时”,积极实施萧山、余杭区创模工作,实施西湖综合保护工程、西溪湿地综合保护工程,正确处理好“环境立市”与“工业兴市”的关系,加大工业污染企业搬迁治理的力度;珠海结合创建生态市、贯彻落实治污保洁工程和珠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排污管网完善工作成果显著;江阴市在建设项目管理中,严格落实环保第一审批权,加快污水集中处理,保证每个镇至少拥有一座污水处理厂,形成了农村污水集中收集、集中处理的“江阴经验”。(吴明明王彪)(江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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