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规范民营医院执业20项“一票否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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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14:06 海峡都市报 | |||||||||
N本报记者万代辉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晋江市卫生部门获悉,该市出台《规范民营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已开始正式实施。在32个评审验收项目中,对经营场地面积少于500平方米等20项实行“一票否决制”。
据了解,该市出台《晋江市民营医疗机构评审验收评分标准(试行)》规定,评审验收总分100分,共有32个评审验收项目,达到85分以上为合格,且对其中的20项实行“一票否决制”:经营房屋建筑面积不得少于500平方米,各临床科室至少有1名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至少有5名护士(其中1名具有护师以上职称);各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相应的专业(药剂、检验、医学)技术人员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