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判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第一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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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14:18 海峡都市报 | |||||||||
N见习记者江荣义/通讯员王红旗 本报讯昨日,一名台湾人在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一审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被判处1年9个月有期徒刑,并处罚金1万元。他是刑法修正案实施以来福建被处此罪的第一人。 今年7月2日凌晨,台湾人陈顺福在厦门市区一自动柜员机上长时间不停地操作,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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