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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判决书”是否合法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16:29 大华网-汕头特区晚报

  专家建议设立债权交易所,挂牌交易判决书

  本报讯据《新京报》报道:日前,沈阳市一群拿到判决书但拿不到应得的血汗钱的农民工,在街头以550万的价格出售款额为650余万的判决书。法院判决书能否买卖,买卖行为是否合法?引起各界争论。前日,中国法学会网站组织专家对此研讨,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办副庭级审判长张甫旗法官表示,最高法高度重视该现象,并已组织人员赴有关省市调研,
近期将会通过批复、司法解释或者提请全国人大作出立法解释等方式来界定和规范这一行为。

  目前,针对买卖判决书现象,理论界和实务界有赞成和反对两种观点。张甫旗说,对于买卖判决书现象,不能笼统地用合法或者非法来判断。张甫旗主张不反对,不提倡,要加以规范。不反对,是因为目前我国的法律对此没有明确禁止性规定。不提倡是因为判决书以及判决书所确认的权利不是普通的商品,不适宜拿来叫卖。低价出卖判决书,不利于维护判决书所确认的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对此,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彭冰在讨论会上建议,希望最高法院可以仿照产权交易所建立债权交易所,让全国各地法院的判决书都可以挂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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