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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明年实施新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标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1月30日18:54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兰州11月30日消息(记者孟永辉、焦健 实习记者李雪翎)《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执行标准规定》将于2006年1月1日正式实施。按照规定,“拨打接听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违法行为将处以100元罚款。这是记者在今天下午召开的有关会议上了解到的。

  

甘肃明年实施新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标准

  甘肃省召开电话电话会议

  《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执行标准规定》作为地方配套法规,细化了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执行标准,操作性较强。在规定的制定过程中,考虑到当地仍处于欠发达地区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对滞后的地区,甘肃省坚持了以人为本的思想,采取相对中下的执行标准,如对行人的交通违法行为罚款标准分别设定了5元、20元、30元。

  

甘肃明年实施新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标准

  厅长赵聚忠在会议中讲话

  

甘肃明年实施新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标准

  与会人员学习新出台的法规

  甘肃省公安厅厅长赵聚忠在今天的会议中对制定这部法规的法律依据、指导思想和重要意义进行了说明,并对下一步全省公安系统对规定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执行标准规定》涉及的主要内容包括行人违章、酒后驾车、乘车人携带易燃易爆品、运输超载等。按照规定,严重危害交通安全的违法行为将被从重处罚,如“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将分别处以500元和2000元的罚款;客运、货运交通运输车辆发生载客超员、载货超重的违法行为经处罚不改的,除对驾驶员罚款外,对该运输单位负责交通安全管理的主管人员分别处以2000元以上4000元以下、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等。

  该法规的出台将有效指导和规范甘肃省道路交通活动及管理工作,同时也进一步完善该省道路安全管理法律体系。甘肃省委副秘书长孙公平表示,要以学习、宣传、贯彻《甘肃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罚款执行标准规定》为契机,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活动,以安全求和谐,以畅通求和谐,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营造安全、畅通、文明的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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