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法》有望制定进而编纂统一的民法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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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00:18 新晚报 | |||||||||
北京消息 北京法学专家透露,明年3月《物权法》通过之后,下一步就要尽快制定《侵权法》,进而编纂统一的民法典。 作为《物权法》起草人之一的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王利明指出,我国民法典的制定不是一下子建立一部完整的法典,而是分期分批地进行立法。王利明指出,侵权法的制定将是促进法律进步的一件大事,有深远的意义。
王利明认为,现代社会是一个高风险的社会,所有风险都需要通过侵权法来救济。考察世界各国立法,侵权法逐渐独立出来,与物权法并列,凸显其重要性。近年来侵权法保护对象不断扩大,除物权外,还包括知识产权、身份权、人格权等。 据介绍,我国目前有关的侵权法律是《民法通则》“民事责任”一章中关于侵权民事责任法律规定的总称。侵权法作为民事权利保护法,在民法典中具有相对独立地位,有必要进行单独立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