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不满被撤职暗害领导4名爆炸案犯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00:18 新晚报

  据新华社南宁电 因被单位撤职对单位领导产生怨恨,伙同他人两次在领导的汽车上预设引爆装置和炸弹,最终将驾驶汽车的领导炸成重伤,并导致两车相撞的车祸。日前,制造广西南宁“3·9”爆炸案的4名罪犯被判刑。

  2001年4月,蒋万成被其单位免去科长职务后,对单位一名主要领导产生怨恨。蒋万成私下叫钱俊伯帮找人教训其领导。钱俊伯找到黄永前,黄永前又找到了蒙志强,蒙
志强最终答应帮找人。2003年3月9日,黄永前制造了一个预设引爆装置,由蒙志强放在蒋万成单位领导的汽车下,当其行驶至广西卫生厅幼儿园附近时,蒙志强即引爆预设炸药装置,致使蒋万成单位领导被炸成重伤,汽车严重受损,并与同向行驶的另一辆汽车相撞,造成该车受损及车上人员不同程度受伤。

  南宁市法院分别判决蒋万成、黄永前、蒙志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钱俊伯判处有期徒刑11年。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