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首例外籍杀手案宣判 俄罗斯籍罪犯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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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01:08 北京娱乐信报 | |||||||||
信报讯(记者郭志霞) 昨天,市二中院对首例外国人受雇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基多夫·根纳季无期徒刑,附加驱逐出境。 4个被告人中,名叫基多夫的外国人今年43岁,来自俄罗斯,其他人都是中国人。公诉机关指控,2002年至2003年,被告童某因经济问题与齐某发生矛盾,遂起意雇凶杀人。童某通过朋友王海红,以30万元为报酬找到了精通俄语的吕途,吕途又找来了俄罗斯杀手基多
作案前,吕途和基多夫租了一辆白色切诺基,又偷来一个使馆车牌,两人还购置了铁锤,基多夫则带了手枪。2004年12月1日下午4点多,他们找到齐某,基多夫冒充南斯拉夫驻华大使馆的工作人员。当3人开车行至河北三河市燕郊工业园一条僻静的土路上时,基多夫和吕途用手枪、铁锤将不知情的齐某打死,随后将齐某尸体扔到了一口排污井里。 法院认定两人共同实施。法院昨天的判决指出,4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吕途、基多夫·根纳季和童某是本案的主犯,王海红是从犯。根据法律规定,外籍杀手基多夫将先执行无期徒刑的主刑,如果获得减刑并执行完毕后,他将被驱逐出境。市二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吕途无期徒刑,判处童某有期徒刑15年,判处王海红有期徒刑6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