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上海优待海归子女入学 允许外籍留学者子女高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02:20 东方早报

  本报讯 (记者 郑佳雯 王进) 上海将于明年1月1日出台《关于鼓励留学人员来上海工作和创业的若干规定》,在给予留学人员“市民待遇”方面又迈进一步。

  《规定》明确,持《上海市居住证》B证的外籍留学人员子女在上海获得高中毕业文凭的,可报考本市市属高校。此外,持《上海市居住证》B证的留学人员子女在学龄前教育阶段、义务教育阶段,与本市市民享受同等待遇。在国外生活5年以上并在国内语言文字适应
期(3年)内参加上海初中升高中考试的的“小海归”,高中可适当降低录取分数线。

  根据新规定,入外籍

留学人员取得《上海市居住证》B证后,可按本市规定申请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相应待遇,并可免办其他就业许可。

  《规定》在留学人员报考国家

公务员方面表示,留学人员可报考本市公务员职位。上海市人事局可结合留学人员特点,根据政府机关的需求组织留学人员招录考试。


发表评论

爱问(iAsk.com)

 【评论】【收藏此页】【 】 【多种方式看新闻】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会员注册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