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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台上,他已经站了一天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02:46 现代快报

  昨天上午10点多,一名男子站在淮海路中山电子城六楼刘洪律师事务所男洗手间的窗台上,情绪激动。该男子称,律师泄露了他的隐私,他要索取赔偿。直到昨晚8点半记者离开时,男子还站在窗台上。

  为讨说法爬上窗台

  记者在现场看到,民警和律师事务所的工作人员正在对其进行劝说,但该男子情绪激动,对众人的劝说并不理睬。该男子在与民警对话时称,自己之前请该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了自己的一起案子,在法院宣判之后,律师将案情和其个人隐私外泄,他当天来此是为了讨个说法。而刘洪律师事务所的一名律师告诉记者,这名男子上午来到所里,先是想找负责人刘洪,但因为刘洪出差在外,没有找到,便又找了曾经代理过他案子的一名律师。但不久后,不知道什么原因,这名男子借口上厕所,跑到了洗手间,站在窗台上,声称不给5万元,他就跳下去。

  这名自称魏东(化名)的男子告诉民警,2001年,他出了交通事故,此次事故造成其丧失性能力,无法过正常的夫妻生活。随后他委托刘洪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其交通事故赔偿的官司。但此后,他无性能力一事又被他人所知,便认为是律师将其隐私外泄,给他本人带了伤害,他当天和妻子一起前来,就是要见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为自己讨个说法。

  对此,律师事务所的工作人员称,如果男子认为律师在代理其案件中将其个人隐私外泄,可以通过正当的法律途径来为自己维权。工作人员表示,律师有自己的职业操守,肯定不会外泄当事人的个人隐私及案情相关内容。

  任凭派出所民警如何劝说,该男子执意要等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来才从窗台下来。下午4点多,该男子站在窗台上突然开始脱外衣,并将衣物扔下楼。为避免男子受冻,民警赶紧将其衣物拾回让其穿上。直到昨晚8点半记者离开时,男子还站在窗台上。

  律师叙说前因后果

  “魏东完全是在敲诈,我们无法再和他作任何妥协了。”刘洪律师事务所一负责人昨天下午接受记者采访时,显得既气愤又无奈。

  这名负责人告诉记者,所里的律师和魏东接触是在2001年,当时他在浦口区发生车祸,被一辆车撞了,刘洪所的两名律师做他的代理人。当年这起索赔官司以当庭调解而告终,魏东得到了10多万元的赔偿。但不久,魏东就找上门来,说刘洪所的律师代理不力,因为交通事故,他丧失了性能力,律师应该多为他索赔一点精神损失费,这10多万元实在无法弥补他所受到的创伤。但刘洪所的这名负责人认为,案件是以调解而告终的,当事人也在调解书上签了字,事后反怪律师办事不力,这于法于理都是说不过去的。但考虑到这名当事人的实际生活情况,刘洪所先后分两次给了他8000元,还把律师代理费退还给他。

  但近期,魏东又找上门来了。该负责人说,根据他们了解到的情况,可能是他欠了当地一位老太太万把块钱,一直拖着不还,老太太不知道从哪里来的消息,知道他交通事故中得到过10多万元的赔偿,便屡次上门催债。魏东便以为是律师泄密,就找上门来了。

  投诉要走正常渠道

  江苏省律师协会会员部主要职责是接受处理当事人投诉律师以及帮助律师维权。该部樊主任昨天告诉记者,他们律协有一整套的投诉解决机制,当事人如果与省属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产生争议,双方之间可以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了,可向省律协进行投诉。律协设有专门的调解委员会,该委员会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会进行相关调查。如果当事人投诉的情况属实,那么律师协会将会对相关律师进行行业处罚,如通报批评、公开谴责等。同时,对于一些违规、违法律师,司法行政部门的律管处也会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实习生曹凌快报记者朱俊骏宗一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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