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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财政资金将参股农业龙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02:59 人民网-华南新闻

  本报讯记者赖伟行报道:从明年起,国家投入广东的农业综合开发财政资金将以参股形式,投入到国家和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每个项目投资介于1000万元—3000万元之间。

  记者从广东省农业厅了解到,投资参股经营试点需由企业自愿申报,财政部门不能直接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的职责,不得直接介入投资参股企业的经营活动,只参股、不控股,国有股本原则上控制在30%以内。银行信用等级AA级及以上、财务管理规范、资产负债率6
0%以下的农业龙头企业,可以申报试点。

  据悉,实行这一办法后,

财政部门以出资人的身份授权资产运营机构进行资本运营,与企业建立“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机制,国有股本按企业实际收益率分红,适时以转让方式退出。

  《华南新闻》(2005年12月01日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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