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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权益保障法》今起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03:43 山西晚报

  本报11月30日讯(记者吴学强)经过修改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将于12月1日起正式实施。今天上午,省妇联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我省将出台一系列措施配合《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决定的具体实施,其中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成为社会新的热点。

  修改后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增加了关于性骚扰和家庭暴力行为的法律责任的规定,对家庭暴力明确做出禁止性的规定。普及妇女权益保障法,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妇女免受家
庭暴力侵害,成为我省妇联开展妇女维权工作的重点。

  省妇联确定今年12月1日为妇女权益保障法宣传日,并从12月1日起为期一年的时间里开展具体的普法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宣传活动,提高全社会对妇女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视,并且着重在全省各级妇联中设立免费法律援助体系,建立妇女躲避家庭暴力临时收容场所,协调公安、司法部门采取强力措施等,为制止和避免家庭暴力开展实质性工作。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晚报网络编辑:赵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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