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未遂 局长偷情录像被寄到纪检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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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03:56 重庆晨报 | |||||||||
本报讯 据华商报11月30日消息29日,陕西安康市纪委监察局公布了“陕西安康物价局局长龚某宾馆偷情遭偷拍敲诈”一事初步结果:偷情者被撤销局长职务。 局长遭人偷拍敲诈 据了解,龚某去年5月19日才正式上任,但今年9月在单位已不见踪影。经记者调查
他在担任局长之前,曾在安康市某县担任过领导职务,其情人也来自那个县。而在“偷拍事件”惊动纪检部门之前,龚某曾设法联系过敲诈者商量“私了”问题,但未能如愿。 使用公款与情人消费 安康市纪委监察局根据调查,龚某确有使用公款与“情人”消费等违纪行为。因此,安康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并报市委常委会批准,给予龚某留党察看两年的处分,并收缴其贪污所得。同时,安康市监察局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撤销其安康市发改委副主任、市物价局局长职务。 为何被偷拍成谜团 至于龚某为何遭到偷拍,普遍的看法有两种,一是他因工作作风“硬”,得罪过一些人,而遭到报复;另一种看法则认为,这是一起纯粹的敲诈案,敲诈者目的就是为钱。安康市公安局的一位同志表示,在此事之前,安康市这家宾馆也曾发生房间被装摄像头事件,但被及时发现,未造成影响。据局长与情人幽会的这家宾馆的一位知情人透露,偷拍房间位于该宾馆7楼,事发后,经过检查发现遥控摄像头被安装在宾馆房间空调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