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万元“加盟费”名目不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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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04:49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孙进 周前进)昨日本报对金堂县两家液化石油气公司对加盟者收取1万元“安全管理风险抵押金”及允许无证经营点卖气进行了报道。昨日下午,金堂县建设局建管办负责人吴睿表示,加盟协议书有问题,无证经营点也将于今日查处。 吴睿表示,这些个体经营户过渡到两家公司的行为并不是加盟,因此签订的合同不能叫“加盟协议”。针对两家公司收取1万元“安全管理风险抵押金”问题,吴睿表示,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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