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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将捂艾滋疫情盖子者送上法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05:21 舜网-济南时报

  □康劲

  中国经济时报首席记者王克勤历时数月,三赴邢台八县二区一市,调查34位艾滋病患者及多个艾滋病家庭,面访8名艾滋病儿童,终于揭开了河北邢台艾滋病感染真相(详见今日本报A33版)。

  在邢台,众多的艾滋病人及其家属的不幸遭遇令人触目惊心,更加使人感到震惊的是,他们的感染经历都有着惊人而相似的规律:到医院看病——医院动员输血——被发现感染艾滋病。无论邢台官方有无解释,众多的艾滋病感染者及其家属则认为“都是输血害了命”。顺着“输血害命”这条线索,人们可以清晰的看到,正是当地多家正规医疗机构亲手炮制了这条污血供应链。利益驱动的自采血必然管理混乱,这种混乱直接促使艾滋病毒迅速传播。

  邢台污血事件,不是一年两年了,而是从1995年至今,延续了长达10年的时间。这期间,有多名患者和家属上访、申诉和当地医院对簿公堂,甚至也有正义之士在不断的进行调查和反映,但是,总有领导和相关利益部门,能够设法捂住污血事件的盖子。

  污血事件能够一捂10年,这比艾滋病毒本身更加可怕,加速了艾滋病的传播,扩散了病毒危害。放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任由污血供应链的长期存在,这是对人民健康的极不负责,如果仅仅以行政措施进行处理,无法向百姓交代,必须按照犯罪行为进行处理。

  艾滋病是世界公认的头号甲类传染病,根据我国刑法对“危害公共卫生罪”的规定: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捂住邢台污血事件的盖子,就等于加重了艾滋病传播的危险,并且导致了多名无辜患者被感染或死亡,其行为构成危害公共卫生罪,应该是毫无疑义。

  舆论期待着,司法机关能够尽快展开调查,将捂住邢台污血事件盖子者送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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