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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职务收回扣 山东卫生厅公布6起职务犯罪案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07:07 大众网

  本报济南11月30日讯(记者王东)11月30日,省卫生厅公布我省医疗卫生系统6起贪污受贿案件:原山东省立医院审计办公室主任梁某,2002年至2005年,利用职务之便先后6次收受贿赂792050元。被判刑10年。原菏泽市立医院药剂科副主任李某,1999年至2003年收受药商钱财244960元,被判刑10年。原山东(淄博)侨联医院药剂科主任刘某,2002年至2004年多次收受和索取他人贿赂41000元,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原乳山市某医院药库会计刘某、乳山市某医院药库主任丛某,二人于2001年至2003年采取做假账、虚开发票等手段,
贪污公款10662.5元,被分别判刑。原滨州医学院附属医院麻醉科主任王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药品和器械回扣2.8万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原淄博市妇幼保健院医务科主任科员韦某,1998年至2001年,利用分管药品供应的职务便利,先后收受贿赂26086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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