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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事处监督员玩忽职守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07:09 重庆时报

  本报讯(记者石峻峰)原重庆市海事局朝天门海事处郭家沱办事处监督员张某,在办理准予船舶出港签证时,未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检查、审核职责,便办理了准予出港的签证。结果发生8人死亡、32人失踪的特大水上交通事故。日前,江北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

  2002年12月17日下午6点30分,湖北宜昌的一艘汽车滚装船“宜盛”轮,在重庆市江
北区郭家沱码头开始装载30辆货车准备开往宜昌。18日凌晨,在办理船舶出港签证手续时,签证人员张某未按照相关规定履行检查、审核职责,便为其办理了准予出港的签证。早晨7时25分,“宜盛”轮行使到长寿区时,与重庆市长寿区水上运输有限公司所属的“长运1号”客渡船发生碰撞,导致“长运1号”客渡船沉没、8人死亡、32人失踪的特大水上交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430万元。经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认定,“宜盛”轮负此次事故主要责任。事情发生后,张某主动向单位自首,并受到了行政记过处分。

  日前,江北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以玩忽职守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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