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煤矿非法开采 广西联合执法督察组分赴各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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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07:33 新桂网 | |||||||||
新桂网-广西日报南宁讯(记者李石伦 实习生农远星)根据国家五部(委、局)《关于严厉打击煤矿违法生产活动的通知》要求,由自治区安委会牵头,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土资源厅、法制办、经委、公安厅、工商局、环保局等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督察组,于11月下旬分赴全区生产煤炭或有煤炭储量的市、县开展打击煤矿非法开采、违法生产联合执法督察工作。
督察组采取查阅有关资料、听取汇报和现场抽查相结合的形式,督察各市县打击煤矿违法生产联合执法工作情况、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446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05]21号)以及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情况、对被责令停产整顿的煤矿的整改情况等。 在检查中,凡发现煤矿存在事故隐患的,将及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或停产整顿。 编辑:杨东 作者:李石伦 农远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