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新负翁要拿“警察”当钱包?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08:36 沈阳今报

  郑州市交巡警支队在市区主要路段和路口安装了500个电子眼,但这些“电子警察”并不是政府投资安装的,而是生产厂家“赞助”的。电子眼生产厂家把产品无偿安装后,交给公安部门管理,在其后的违章处罚款项中按一定的比例返还成本费。(11月30日《大河报》)

  这种做法让我想起了近来新流行的一个词———“负翁”,就是那些一边贷款一边
在疯狂消费的人士。而郑州市500个电子眼商业化运作的做法,就颇似一个“负翁”的做法。

  “负翁”们贷款买车买房,甚至贷款旅游,过着一种提前消费的生活。如果郑州市安装500个电子眼就像买房子一样,是生活必需品,那么在合理的程度内贷点款倒也无妨。但对于当前这种公共投入水平来说,安装这么多的电子警察,还是比较奢侈的———归根结底都是纳税人负担所有费用。更何况,所有的路口都交给“电子警察”了,这对交警来说当然是好事,但在保持原有警察数的情况下,这种做法就等于做同样一件事情,却要纳税人拿出双倍的钱来雇两个人来完成。

  其实“负翁”们提前消费都是无可争议的,真正需要关注的是自己的还贷能力,而且应当是以一种合理的方式来还贷。但我们看到,交巡警支队只是一个政府办事部门,并不创造任何利润,也没有自己独立的资产,他们所拥有的,只是手中的权力。用手中的权力来做担保,这跟权力滥用有什么区别?更何况,我们还看到这种权力的滥用还到了很不谨慎的地步,那就是按提成的方式来返还成本,真难想像,如果街上的一个站牌、一个路灯、一个红绿灯都是商业投资,那时我们会产生一种怎样的恐惧,因为我们知道,无论是哪个投资,最后要赚的都是我们的钱。

  不过话又说回来,“负翁”虽然有可能消费得疯狂一些,但总体上却还是比较理智的。道理当然很简单,因为贷款是以他自己的名义担保的,无论怎么疯狂,到最后都还是自己的责任。但公共设施就不一样了,无论是贷款还是还款,都是公家的事,自己是稳赚不输的。也正因为这个原因,才会出现“一条收费公路的还贷时间竟然需要756年”这样的怪事。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