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人事局批准 20家事业单位考聘72名工作人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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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09:13 东北新闻网 | |||||||||
本报讯11月30日记者获悉,经沈阳市人事局批准,我市20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考聘72名工作人员。 这20家事业单位包括市教育局、交通局、档案局、安全生产监督局所属事业单位,市城市行政管理执法局、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等。其中市交通局所属事业单位考聘49人,主要有市公路管理处、道路运输管理处、公共交通管理办公室、公路工程质量监督站以及市
考聘条件要求必须是大专以上学历,年龄必须是35周岁以下,具有沈阳市常住户口或持有《沈阳市人才居住证》并符合相关专业的资格要求。应届毕业生不能报考。 报考者需携带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及毕业生、学位证、身份证、工作证、户口簿及报考职业要求的相关证件、所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等,于12月3日至5日到市计算机学校办理报名手续,于12月8日后登录沈阳人事网( w ww.syrsw.gov.cn)查询考试地点、时间、准考证号、考场号、座位号等。 考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满分为100分,及格分数为60分,笔试时间为2005年12月18日。笔试结束后,按成绩由高到低排列,按计划考聘人数2倍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评应试人员适应职位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满分为100分,成绩不足60分者不予录取。总成绩为笔试和面试权重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市人事局政策咨询电话为62238216,考务咨询电话22532562,监督举报电话为62238299。(具体考聘信息请看明日沈阳日报或登录沈阳人事网)记者李海英 ( 沈阳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