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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出台举报奖励办法 举报违法行为最高奖500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09:36 中国环境报

  本报讯 当看到黑黑的工业废水肆意流淌时,当被刺鼻的工业浓烟熏得呼吸不畅时,当确定某企业的工业垃圾占据了清洁的空间时,请你以最快的速度向当地环保局举报。如举报内容属实,或积极参与有关案件的查处,你将获得500~5000元的奖金。12月1日起实施的广东省惠州市公众举报工业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奖励办法对此作了明确规定。

  “办法”规定,如发现工业企业有九类环境违法行为,公众可以通过书信、电话、
走访等形式向所在县(区)环保局或市环保局进行举报。如当地环保部门对举报的案件不受理或者在30日内未处理及未处理完毕并告知举报人的,举报人可以逐级举报。

  “办法”明确,各级环保部门统一受理公众举报;对同一环境违法行为有多人举报的,奖励最先举报者,并对举报人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举报人举报的内容若属实,并且经环保部门依法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的,由实施处罚的环保部门给予举报人每次人民币500元的奖励。举报人积极协助环保部门调查取证或者在查处举报案件中有特殊贡献的,按对举报案件罚没款的10%进行奖励,但奖金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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