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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督察组监督海南基层政府环保监管无力问题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09:36 中国环境报

  本报讯 记者近日随全国环保专项行动联合督察组第六小组走进海南,在对琼中奔鹿淀粉厂和五指山毛阳淀粉厂等企业进行采访时发现,尽管海南专项行动已基本实现规定目标,但仍存在基层政府责任心不强、监管不到位的情况,加大地方政府环保行政责任追究力度势在必行。

  海南琼中奔鹿淀粉厂是督察组检查的第一家企业,当厂长带着督察组成员观看污水
处理设施时,督察组的一位富有经验的同志带着记者顺着污水流出的方向,在生产车间后面找到一条还带着湿痕的渠道,并在隐蔽处找到了一个阀门,当拧开阀门时,泛白的淀粉污水便顺着渠道奔涌而下,流进旁边的一条小河中。这位同志告诉记者,按照规定,这种另设排污管道的做法是违反规定的,为工厂随时出现违法排污提供了便利。据记者了解,奔鹿淀粉厂从1996年至今,纳税额已达到780多万元,对于琼中这样一个国家贫困县来说,这个厂是县里主要的纳税大户,厂长现在还是县里的政协常委。

  五指山毛阳淀粉厂是今年10月19日刚投产的企业,按照厂方的说法,工厂原料不足,正式开工生产还不到一天,所以污水还在蓄污池,没有排到旁边的小河里去。然而周围群众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他们的饮用水用的都是上游的水,几个在一边玩耍的小孩告诉记者,旁边的这条小河“闻起来很臭”。此外,督察人员在排污管的一旁发现了一个由一片铁板焊住的渠道,仍然在向外渗着污水。据介绍,这种不彻底取缔旧的排污管道的做法也是违规的。

  督察组有关负责人表示,琼中奔鹿和五指山毛阳两个淀粉厂工艺设备和排放废水系统设计不规范、管理不到位,存在污水偷排污染环境的可能。究其原因,在于基层政府环保责任仍没落实、监管不到位。

  在与海南省国土资源土地厅负责人交换意见时,国家环保总局原副局长汪纪戎严肃指出,到目前为止,海南省仍没有对违法排污企业的有关人员及政府工作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因此必须要加大环保行政责任追究力度,严肃环保行政责任追究,坚决纠正企业违法排污损害群众环境权益的突出问题。她建议省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对这项工作进行一次专题研究,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出现重大决策失误,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对环境违法行为查处不力,甚至包庇、纵容违法排污企业,致使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的;对不依法行使职权,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政府及部门负责人、有关人员,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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