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兵评选公告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10:10 北京日报 | |||||||||
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支持和热心参与下,第四届北京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单位)”评选活动已进入标兵评选阶段。现将经评选领导小组第四次会议审定的15名候选单位标兵和20名候选干警标兵事迹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告,并刊登选票,评委会将根据票数多少确定北京市“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单位)标兵”各10名。 评选时间为一周,即2005年12月1日至7日,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热心关注、积极参与
为鼓励社会各界群众广泛参与,本次投票还设有抽奖活动,其中一等奖10名、二等奖20名、三等奖30名,奖品价值人民币500元至1000元。 网络编辑:李亚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