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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肥乡县一副乡长贪污修路款领刑一年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10:47 石家庄日报

  本报邯郸电(记者王彬)近日,邯郸市肥乡县原崔庄乡副乡长马某因侵吞修路集资款1万余元,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据了解,1995年初,马某担任原崔庄乡副乡长时,利用工作之便,先后共从乡棉站、信用社、财政所和电力局支取修路集资款47000元,分两次付给南营村29000元,支付乡招待费2947元,而剩余的15053元则据为己有。

  2003年1月20日,肥乡县检察院根据群众举报决定对马某立案侦查。其间,马某面对确凿充分的证据,极力狡辩,拒不承认贪污事实,并多次到省市有关部门上访。同年3月10日,在检察院下发逮捕令后,马某畏罪潜逃。

  据办案人员介绍,马某在逃期间,民警多次组织抓捕未果,后通过对其家人进行规劝和做工作,最终促使马某于今年9月12日主动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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