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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研修班还想赚钱满城工商局长贪污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10:47 石家庄日报

  本报保定电(记者石英杰汪洋通讯员耿凤国)满城县工商局局长史某在单位报销了3年前自己上研修班的31000元上学费用。但是本系统财务收支联查却发现这笔费用早已在史某的原单位违规报销过一次。日前,史某被保定市新市区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保定市新市区人民法院审理查明,根据河北省工商局有关规定,本系统人员报名参
加高级管理学课程班,考试合格并拿到学位后,原则上可由所在单位报销三分之二的学费。2001年11月,时任徐水县工商局局长的史某在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研修中心学习(函授)。2001年11月27日,史某便在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研修中心开具据的正式票据上签字同意后,将30000元学费和1000元书费在本单位全额报销。

  2004年9月23日,已调任满城县工商局局长的史某,用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研修中心先期开具的临时普通收据在满城县工商局财务重复报销31000元。在2005年3月保定市工商局系统财务收支联查中该收据被发现,并予以通报。案发后,被告人史某已在检察机关全部退赃。

  保定市新市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史某已构成贪污罪。但在询问阶段即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于自首,并积极退赃,故酌情从轻处罚,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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