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销条例12月1日实施 工商部门年底严打传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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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10:55 乌鲁木齐晚报 | |||||||||
(都市消费晨报记者刘书成2005-12-01) 今年年底之前,全疆各级工商部门将开展一次打击传销专项行动,重点打击“拉人头”、“团队计酬”和利用互联网传销活动。 此次专项行动是配合11月1日实施的《禁止传销条例》及将于12月1日开始实施的《
国家有关部门1998年批准的转型企业安利、玫琳凯、中山完美等外资企业以及国内几家具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如天津天狮、新时代健康产业、珍奥集团、南方李锦记等都在积极申请直销经营许可证。对这些企业的驻疆分支机构而言,他们需在企业拿到直销经营许可证之后,由所在地商务部门核审后送国家商务部批准,再到所在地工商部门进行变更。 没有拿到直销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将不能开展直销行为,否则将面临疆内各级工商部门的查处。 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早在今年11月1日,直销条例的先行条例——《禁止传销条例》出台前,安利已对企业进行了内部规范,所有营销人员均以个人销售业绩计算报酬,同时将乌鲁木齐、克拉玛依等地3家店铺改为服务网点,只针对直销员服务,这些努力都是为了争取拿到首批直销牌照。 除十大转型直销企业之外,国家惟一特批的外资直销公司——如新(中国)日用保健品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负责人表示,针对即将实施的直销条例,公司明年将在疆内新增20家营业网点,以方内消费者购买。 自治区工商局局长吐尔逊·阿不都热依木说,今年以来,传销活动在一些地方仍很猖獗,部分重点地区的传销活动不断反复,跨省区市的大案时有发生。《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为深入打击传销和监管直销提供了法律保障。: (责任编辑:高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