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规定干部选拔出问题追究一把手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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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11:06 新华网 | |||||||||
新华网长沙12月1日电 (杨小娴) 湖南省委副书记戚和平近日在湖南省深入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工作会议上再次强调,要重点加强对“一把手”用人情况的监督;对用人上不正之风严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以及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不力的地方和部门,首先要追究“一把手”的责任。 当前湖南省干部选拔任命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有:违反《干部任用条
戚和平指出,要坚决查处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力度。对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特别是对“跑官要官”的,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非组织活动的,受贿“卖官”和行贿“买官”的,违反《干部任用条例》规定任免干部的,对相关责任人要依纪依规严肃处理,重大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