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殡仪馆馆长“发死人财”获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11:09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新华社昆明11月30日电云南省楚雄市人民法院近日作出宣判,判处先后16次收受贿赂并两次行贿的楚雄市原殡仪馆馆长闫世聪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2005年1月,楚雄市检察院根据群众举报,对楚雄市殡仪馆馆长闫世聪涉嫌受贿、行贿问题立案侦查,查明在1996年至2004年期间,闫世聪利用职务之便,在殡仪馆购买骨灰盒、尸袋等业务和修建火化设备、骨灰盒寄存架等工程发包中,14次收受云南省某骨灰盒厂和
楚雄市某民族工艺公司贿赂92600元,2次收受两家工程承包人贿赂11000元,并将其中6000元转送给两名上级,合计受贿97600元。此外,闫世聪为感谢一上级(另案处理)对他的提拔和招收闫妻为本单位职工,先后在1994年和2002年向其行贿30000元。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5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