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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处长何以有大权力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11:45 瞭望东方周刊

  小处长何以有大权力

  一个个处长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权力?

  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在分析此问题时认为,一般而言,处长作为部委和厅局一个低级别官员,并不具有决策权。他们只是决策后的具体执行者。国家
部委的决策权一般由部长、副部长领导下的司局长行使。

  “处长的权力之所以‘变大’,根本原因在于他们手中的权力发生了变异。”

  国资委研究室副主任陈国卫告诉《瞭望东方周刊》,有一次开会,一位国务院领导开玩笑说,我们这里处长最有权力了。

  陈国卫认为有审批权力的地方就可能有腐败。处级作为部委最基本的工作单位,处长名义上没有实际的权力,签字决策权在司局长甚至副部长、部长手里。但处长作为具体负责执行的官员,拿出的意见常常最有分量。

  “一般情况下,如果没有大的问题,他们的意见就基本会被采纳。权力就在这个过程中体现出来了。 ”

  他说,处长往往是行贿者要过的第一关。一般来说,处长负责审核材料真伪,是否要移送上级官员,由他们来定。

  广西招商局一位处长说:“处长的权力很大的,我们每年节假日上北京送礼请客,主要是和各部委的处长们打交道。”

  国家某部的一位处长证实了地方官员的话,“每年春节回家过年,前来拜年的地方领导极多,排场之大,令人震惊。”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深有感触地说:“一些关键部委要害部门的处长权力非常大,他们到了下边,对地方官员来说,是大事。”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处长也告诉《瞭望东方周刊》:“一般情况下,我们基本可以下决定。”

  李成言说:“人们都说处长是可以当家的,当司局长的家,上边的人往往受制于下边。在执行过程中,往往打一个报告说执行困难,就有可能轻易改变决策。这个过程中权力如果产生变异就可怕了。”

  而中国人民大学行政管理系主任毛寿龙语出更惊人:“很多人都说处长在‘统治中国’。”

  如何监督处长

  覃国宽在总结唐献文案件的教训时说:“由于唐献文所在的广西外资办是属于广西商务厅的二级机构。一直以来,虽然在财务上归商务厅管,但在业务上,完全独立开展,在管理上存在严重脱节。”

  按照正当程序,广西所有免税进口汽车和其他物资的配额申请,应当由企业根据需要,按照国家规定向唐献文所在的外资办申请,由唐献文所在的综合处审核后,交主管厅领导签字批准,再上报国家原对外经贸部。

  吴晋华说,但在实际运行中,省去了由厅领导签字这一程序。唐献文作为处长签字就可以了。所以失去了上级的监督。“他们想怎么做就怎么做了。”

  李成言认为,按照中国的行政体制,本来应该是决策和执行一体的,但现在却人为地被分离了,几乎所有的执行功能都下放给了处级。至于执行得怎么样,只听下级汇报。上级应该担当的决策、监督和执行一体的功能就这样分离,导致监督的弱化。

  毛寿龙则认为这种现象的存在是由于“用人不疑、疑人不用”的想法在作怪。现行政体系中,上级对下级的监督往往是事后监督,鲜见事中监督。

  “这个处长的上级可能不知道,但下级肯定知道。这形成了有权者不知情、知情者没权监督的尴尬情形。关键问题是怎么建立公务员权利的保护机制,让下边知情的人敢于与上级违法行为做斗争,最起码敢于不参与上级的非法活动。”

  中央党校调研处处长辛鸣对于毛寿龙的观点深表赞同。但他同时认为,一段时间以来,社会各界对加强“一把手”的监督已经形成了共识,这是因为“一把手”的特殊地位决定的。而处长作为较低层次的政府官员,社会往往忽视对他们的监督。他认为加强对中低级别官员的监督同样值得重视。-

  广西的反腐败成绩

  2001年到2003年6月,广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违纪违法案件10557件,结案9226件,处分9908人。其中地厅级31名,县处级371名。

  广西按照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要求,进一步加强办案工作,2004年,广西全区累计办案4665件,涉及5019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98件203人,厅局级干部29件29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4322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02人,厅局级干部14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一亿多元。2005年1至7月,全区累计办案2677件2810人,其中县处级干部150件154人,厅局级干部14件14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35人,其中县处级干部36人,厅局级干部四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2426万元。

  广西区纪委2002年换届后,明确提出加强基层办案,要求县乡两级纪委对举报线索的初核率达到100%。对县、乡办案工作,自治区纪委常委实行分工包片联系,检查室、信访室具体指导,每年组织两次检查一次考核。

  2004年广西全区县及县以下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3362件,占广西全区立案总数的85.83%;2005年1月到7月为1711件,占立案总数的85.46%。由于查处了一批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解决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基层的党群、干群关系得到改善,出现了来信来访量逐年下降,重复信访逐年下降、集体信访逐年下降、署名举报逐年上升、基层信访初核率逐年上升的“三降二升”的局面,对维护基层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发挥了较好的推动作用。- (广西纪委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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