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儿牺牲老母拾荒11年求助公安局又有了希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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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13:06 东北新闻网 | |||||||||
5瓦的灯都舍不得开,四五平方米的房间总是开着门,这样做是为了可以借助房东家的灯光。这是64岁的乔阿姨的家。12年前,乔阿姨当警察的四儿子因公牺牲,当时家里并没有申请抚恤金,之后老伴和婆婆因为悲伤也相继去世;儿子牺牲时,儿媳已有了身孕,但孩子出生后却患有先天性心脏病。这个家历尽艰难,拾荒维系着乔阿姨的生活。去年,乔阿姨向长春市公安局求助,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分局认定乔阿姨的四儿子为因公牺牲,从此老人每月有了519.5元的抚恤金,这个家也有了希望。一次意外的车祸夺去警察儿子事情从1993年7月
乔阿姨口中的老四是她的四儿子,他当时是长春市兴隆山镇派出所的民警。那一夜,老四执行公务到深夜,由于当时的通讯并不发达,老四害怕新婚的妻子和父母担心,就骑着摩托车往家赶,不巧,路上有一辆没有灯的车正在修理,就这样23岁的老四倒在了回家的路上…… 为孩子 老四爱人与老三成了家 老四走后,老四爱人晓敏(化名)回到了娘家,终日以泪洗面,后来出现了呕吐症状,一检查发现已有了两个多月的身孕。“妈,我怀孕了,这孩子怎么办?”一天晓敏对乔阿姨说。 “这是老四的血脉,要留下啊!”乔阿姨央求着晓敏,而晓敏的父母兄妹坚决不同意晓敏把孩子留下来。此时,乔阿姨以及老四的奶奶开始撮合晓敏和自家老三的婚姻。 晓敏不再回娘家了。第二年晓敏的女儿金子(化名)出生了,户口本上的爸爸就是老三,不幸的是,金子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出生8天就进了医院。又过了一年,晓敏和老三的儿子出生了,一家老少四代生活在一个不到40平方米的平房内。 一个月20元生活费 垃圾中捡菜 ( 新文化报 记者 苗颖 通讯员 卢炳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