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人大代表呼吁建立人体器官信息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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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15:21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本报讯 (记者 欧阳四平 周敏 通讯员 金璐) 记者前天跟随深圳市人大代表视察医院系统时得知,自2003年8月《深圳经济特区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出台以来,深圳市红十字会共收到自愿捐献人体器官申请3000多份,并于2003年—2005年开展器官移植445例,人体器官捐献移植工作呈现出新景象。不过在实施中也暴露《条例》的欠妥之处,人大代表建议再次修改《条例》的部分条款,并呼吁卫生部门要尽快行动。
2003年8月出台的《深圳经济特区人体器官捐献移植条例》,填补了相关的法律空白,使器官移植有法可依,探索性地解决了人体器官移植的几大争议问题,并规定了自愿原则、无偿捐献原则、优先考虑其他医疗方法的原则、无伤害原则及鼓励身后捐献器官原则。 尽管《器官捐献移植条例》的实施使得深圳市器官捐献工作得到了迅速发展,但《条例》实施过程中存在着一些急需解决问题。非常现实的问题是,深圳市供体器官严重短缺,医疗费用居高不下。记者了解到,深圳市的供体几乎都来自市外,有的手术不得不放在离供体较近的市外医院进行,增加了手术的难度。由于缺乏资金,人体器官信息库一直无法建立,无法实现有效的登记管理,导致器官捐献者的信息不能实现及时共享,有时甚至会错过获得器官供体的机会。 一位人大代表认为,供体器官严重短缺,与现行体制有关,他建议下步《条例》修改要大胆创新。 有代表建议深圳能够仿照国外的做法,在司机的驾驶执照后面注明捐献信息。一旦司机发生了意外,医疗机构就能够在第一时间取得该司机愿意捐献的身体器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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