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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逃避商检最高可罚百万 新条例今日起正式实施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15:49 温州新闻网

  经常进出口商品的温州企业,今后如果心存侥幸恶意逃避进出口商品检验检疫的话,最高处罚将高达100万元。

  温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昨天透露,新修订的《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12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原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局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同时废止。

  新的实施条例有5个方面的变化,并对固体废物、旧机电产品进口作出了明确规定。与企业有密切相关的变化有:

  一是报检方式变化。原先要求企业先报关再报检;新条例要求先报检再报关,海关放行后20天内,收货人要向自己在报检时申报的货物到达目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申请检验。也就是说,不管温州企业进口的商品在何处入境,只要目的地是温州就须在温州检验。但是,大宗散装商品、易腐烂变质商品、可用作原材料的固体废物和已发生残损、短缺的商品,应当在卸货口岸检验。

  二是制定、调整了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并公布实施。

  三是对违法行为处罚力度加大了。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国外供货商、国内收货人未取得注册登记,或者未进行装运前检验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责令退货;情节严重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进行的处罚最高可达100万元。企业进口国家允许进口的旧机电产品时,如果未办理备案或者未按照规定进行装运前检验也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退货,最高处罚也高达100万元。而原先处罚金额为1万-5万元,或者总值的5%-20%。

  新条例还有一点内容也需要温州企业关注,原先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进行处罚时,只对进出口厂家进行处罚,今后,受厂家委托进行操作的外贸公司等中介公司也要一并受到处罚。

  据温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透露,去年一年,温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共查处了49起违法案件,处罚金额50余万元;今年至今,就已处罚了59起违法案件,处罚金额达70万元。“违法行为主要是冒用3C认证、夹带等。”

  温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士说,新条例新的、更明确的规定和加大处罚力度,目的就是规范企业进出口行为,让企业诚信操作,最终目的是将危害阻挡在国门之外。(记者 王木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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