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考生告人事局上诉案开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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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15:54 海峡都市报 | |||||||||
本报讯厦门女考生小春(化名)在今年厦门春季公务员考试中名列所报考职位第一,却在体检时被刷下,理由是其体内一项反映肝功能指标异常,进而被认定体检不合格,小春遂一纸诉状将厦门市人事局告上法庭。今年9月7日,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一审作出维持厦门市人事局不予录用决定的判决(本报今年7月6日、8月6日、9月8日曾作相关报道)。小春不服判决上诉,昨日,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上诉人小春的代理律师称,不能简单把转氨酶偏高,直接界定为体检不合格,更无法套用到国家规定的“各种急慢性肝炎,不合格”上面去,将它和肝炎直接划等号。根据中华医学会2000年制订的《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并不能得出原告患有急慢性肝炎,也没有证据表明申请人患有其他肝炎。要求撤销思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 被上诉人厦门市人事局则认为,国家规定的“各种急慢性肝炎”是一个医学术语,由于“各种急慢性肝炎”所涉及的肝炎种类繁多,在标准没有配套实施细则或参照数据的情况下,应由医疗专业人士根据医学上的通常认定标准进行诊断。肝功能检查由几项化验指标来诊断,其中的谷丙转氨酶和谷草转氨酶是重要的指标,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要求维持原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