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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港澳人员和外国人可在深参保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17:11 深圳晚报

  本报记者陈娜报道在深圳就业的台港澳人员和外国人今起可在深参保了!记者昨天从最新一期《政府公报》获悉,台港澳人员和外国人凭“就业证”,可按照非深圳户籍员工参保的有关规定,参加深圳的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市劳动保障部门将从今天开始受理此类申请。

  按新规定,台港澳人员和外国人要参加社会保险,必须按规定向市劳动保障就业部
门申请办理就业证,且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并和深圳企业建立了劳动关系。台港澳人员和外国人凭就业证可按照非深圳户籍员工参保的有关规定,参加深圳的养老、医疗和工伤保险,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据悉,目前我市办理了就业证的台港澳人员有5700多人,外国人有6300多人,主要工作在外资企业,大多为中高层管理者或高级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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