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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只穿山甲路遇救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1日18:17 桂龙新闻网-北海日报

   非法贩运者将受法律严惩

  

  本报讯(记者 莫玉琼)明知穿山甲受保护,却竟敢偷运贩卖。近日,贩子刘某利用大巴偷运19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穿山甲,在途经合山高速公路时,被执勤的交警查获。

  11月26日上午11时许,合浦县交警大队公馆中队的执勤民警在合山高速公路白沙出口引道处例行检查,当检查到一车牌号为桂K93707的大巴客车时,经验丰富的交警发现行李厢中有一箱子十分可疑,遂上前仔细盘查,结果,从打开的纸箱中,竟爬出了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穿山甲。一看,一大箱里满满当当装的都是穿山甲,打开一数,竟有19只,其中最大的重约十几公斤。因箱子里装得太多,而且密不透风,19只穿山甲大都奄奄一息。执勤交警当即控制了涉嫌非法贩运国家珍稀保护野生动物的贩子刘某。

  据了解,刘某从外地购进这批受保护的野生动物后,欲利用大巴客车偷运到广州出售,以牟取暴利。事情败露后,刘某知道自己干的是违法的事,竟想用5000元钱收买执勤交警,被交警当场严词拒绝。

  目前该案件已移交林业局森林公安分局进行处理,被解救出来的19只穿山甲也被及时移交给动物保护部门。根据林业部、公安部的有关规定,非法购销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12只以上,即可列为重大案件。根据刑法规定,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情节严重”或“情节特别严重”的,将会定罪量刑。

  责编:劳海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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