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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市区又有5000辆摩托车报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00:00 东南早报

  之前已有6000辆被强行报废,只有300多辆办理了报废手续

  早报讯(记者陈祥木)从昨天起,泉州中心市区又有5000辆摩托车因使用年限已到经期,被严禁继续上路行驶,并强行报废。在此之前,泉州中心市区已有6000辆摩托车因使用年限已到被强行报废,但至今仅有300多辆办理了报废手续。

  据介绍,根据国家经贸委、国家发改委、公安部、国家环保总局等四部委关于摩托车报废的相关规定,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科中心市区(包括鲤城、丰泽、洛江、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摩托车管理站,已先后分两批对因使用年限已到的各种摩托车予以强行报废,此次又强行报废到期摩托车5000辆,其中轻便型二轮摩托车606辆,正、侧三轮摩托车85辆,二轮摩托车4306辆。

  已到使用年限的摩托车等各种机动车,除了严禁继续上路使用、行驶外,车辆所有人还必须携带身份证、行驶证、报废车辆等相关手续,到公安交警车管部门办理报废手续。逾期不办理报废的车辆,公安交警车管部门除了将予以注销机动车档案外,还将视情况对车主作相应处理。

  但是,在此之前,泉州中心市区虽然已有6000辆摩托车因使用年限到期被强行报废,但至昨日仅有300多辆办理了报废手续,仅为报废摩托车总数的约5%。绝大部分报废摩托车,或被遗弃不用,或被当做废铁卖掉,但仍有相当部分被车主或他人继续违法上路使用,带来很大的安全隐患。

  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科中心市区摩托车管理站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强路面监管,查处报废摩托车继续违法上路,同时希望通广大已到报废期限的摩托车主或其他驾乘人员,尽快携带身份证、行驶证、报废车辆等相关手续,到公安交警车管部门办理车辆报废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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