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两台商投资区跻身国家级开发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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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00:00 东南早报 | |||||||||
早报讯(记者颜剑虹通讯员吴会明)记者昨日从集美区获悉,该区辖内的集美、杏林两个台商投资区,已经通过了由国家发改委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核的第四批共44个国家级开发区。连同象屿保税区、海沧台商投资区在内,厦门市共有4家单位获此殊荣。 集美区辖有集美、杏林两个台商投资区,分别于1992年12月和1989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
集美和杏林两个国家级台商投资区设立,特别是集美区正式成立集美(杏林)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以来,先后吸引了一批又一批的台商、外商前来投资兴业,乃至增资扩产。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