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利机构将24小时巡查禁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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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00:55 新京报 | |||||||||
各单位要标明禁放区域具体范围 本报讯(记者蒋彦鑫)2006年是烟花爆竹限放第一年,敬老院、儿童福利院等成为禁放单位。昨日,北京市民政局透露,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北京的319所敬老院和15所儿童福利院的看护方案,已经由各区县制定。
市民政局社会福利处社会科科长李帮华介绍说,针对敬老院和儿童福利院的情况,考虑到燃放的声音可能对他们造成惊吓,为此禁放。市民政局要求,在这些福利机构中,元旦、春节期间要加强值班力量,对这些机构进行24小时看护。对福利机构周边地区,也必须派出工作人员巡逻、看护。同时,各单位要组织人员,设置市烟花办统一公布的标志,标明禁放区域的具体范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