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额乱收费涉嫌刑事犯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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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01:0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 |||||||||
哈尔滨“550万天价医药费”事件又有新进展,公安部日前已介入调查。 (《第一财经日报》12月1日报道) 公安机关出手,就意味着此事涉嫌刑事犯罪。公安机关介入有没有法律依据?答案是肯定的。
从媒体报道的情况看,哈尔滨“550万天价医药费”事件存在侵占患者药品,骗取患者药费的行为。采用欺骗的手段,侵占患者的药品,多算药费,也就是侵犯患者的财产权,已经超出由于责任不明引起的医患纠纷的范围,涉嫌刑事犯罪。 最重要的是,这样的医疗乱收费不是个案,这样的乱收费不仅仅是在医疗部门发生。近年来,各种名目的乱收费成了顽疾,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处罚不当,一罚了之,乱收费行为没有丝毫法制风险,以至于越罚越多。事实上,乱收费多是有关部门采用了欺骗手段,故意侵犯公民的合法财产,涉嫌刑事诈骗。 长期以来,我们对这种利用公权骗取公民个人合法财产的行为披上了“乱收费”的外衣,没有去正视其行为的刑事违法性。在如今国家步入依法治国轨道的时候,就必须从法制的视角去重新审视,依法治理。 虽然说是因为医药费的“天价”促使了公安机关介入此次事件,然而这个“第一次”的法制意义和警示意义都不可小觑:公民对乱收费的维权有了刑法后盾,任何侵犯公民财产权涉嫌犯罪的乱收费行为都将受到刑法的严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