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查获假冒北京奥运会吉祥物产品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01:09 燕赵都市报 | |||||||||
本报讯(记者蔡淑娜通讯员于国盛)近日,秦皇岛市海港分局文化路工商所执法人员在四季青小商品批发市场一家玩具批发商店内查获假冒“福娃”产品。 “福娃”作为2008年北京奥运会吉祥物,其产品只有在拥有展卖权的指定销售点才可以进行销售。这次执法人员查处的假“福娃”,包括挂件、卡片盒粘贴在内的几种使用“福娃”形象的商品,价格低廉、做工粗糙。据调查,该商店一个“福娃”挂件仅卖一元多,
执法人员在该商店共查获“福娃”粘贴1000多件。目前,海港工商分局正对假冒“福娃”的源头进行追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