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元旦起 禽体带血不得出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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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01:31 海峡都市报 | |||||||||
N据《南方都市报》 本报讯对出售禽体进行整修时,应修除或割除禽体各部位的外伤、血点、血污、羽毛根等。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近日发布《鲜、冻禽产品》国家标准。这是我国预防禽流感相关标准之一,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据介绍,该标准规定了鲜、冻禽产品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签、标志、包装、贮存的要求,适用于健康活禽经屠宰、加工、包装的鲜禽产品或冻禽产品,也适用于未经包装的鲜禽产品或冻禽产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