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拳头夺去同学性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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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01:38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
晨报讯11月7日晚,蜀山区某电脑学院一间学生寝室内,一名学生在要求同学为其打开水遭拒绝后,当场打倒对方。3天后,受伤学生经抢救无效撒手人寰。11月21日,打人者被正式逮捕。 今年7月,少年丁某和叶某同时被招入该电脑学院学习,且被分在了同一寝室。受害人叶某身材瘦弱,性格内向,家境贫寒,来自潜山县偏远农村,父母望子成龙,东拼西借
11月7日晚9时,丁某拎着空水瓶来到叶某的寝室,先是要求叶某下楼为自己打开水,后又提出要喝矿泉水,叶某不从。见叶某在同学面前“不给面子”。丁上前推搡,并抡起拳头对准叶某的头部猛击。叶当即瘫倒在地昏过去,后被送往医院急救。 案件发生后,荷叶地派出所、刑警大队、刑警二队迅速赶赴现场。蜀山公安分局副局长桑祥庆亲临一线指挥,在初步了解案情后,要求立即成立所队联合专案组,同时将案件情况上报分局、市局。 专案组随即兵分三路。荷叶地派出所紧急赶赴医院,组织对受害人的抢救工作;刑警二队着手开展对案发现场寝室同学、目击证人进行现场访问,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刑警大队钟磬副大队长带队组成审讯组,对嫌疑人丁某进行就地突审。 11月10日上午10时,医院传来信息,受害人叶某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法医鉴定为外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导致死亡。此时,此案性质也随之发生转变。分局魏常年局长获悉后,要求专案组与校方及时取得联系,全力做好死者家属的安抚工作,同时密切关注校园及周边动态,将维护稳定和校园正常秩序放在首要位置。 经突审,丁某对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由于丁某未满16周岁,该案涉及未成年人犯罪,专案组及时捕捉此信息,在侦办过程中就将案情向区检察院作了通报,从而为该案的快侦、快捕打下基础。11月21日,丁某已正式被逮捕。 (韩晓光 邵玏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