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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不得放养家禽家畜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01:56 海峡都市报

  N本报记者李建芳

  本报讯昨日,福州市教育局发出通知,要求学校加强预防禽流感的知识教育,校园内不得放养家禽、家畜。

  通知说,学校应利用健康教育课、广播、墙报、班会、晨会等形式,在师生中开展
健康教育,注意收集报纸杂志等有关预防禽流感的知识;各校不得将健康教育课、体育课挪为它用,组织学生参加体育锻炼,提高抵抗疾病的免疫能力;学校要做好教室、学生宿舍、图书馆、餐厅、厕所等学生学习生活场所的通风及清洁卫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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