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者不符公务员报考条件可退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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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02:00 京华时报 | |||||||||
本报讯(记者王晴)北京人事考试中心昨天宣布,针对部分已办理完报名手续但不符合北京市2006年应届毕业生公务员考试报考条件的人员,考试中心已从昨天开始为他们办理退费手续。 退费时间为2005年12月1日-12月2日(8:40至11:30;13:30至16:30),逾期不再办理。退费人员务必携带从网站下载打印的“报名表”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办理退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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