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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客站大劫案主犯被判无期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12月02日02:00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昨天上午,市一中院对今年2月曾轰动京城的北京西客站53万元大劫案一审宣判,冒充警察持枪抢劫的巩明辉、王猛及赵德勤分获无期徒刑、15年和12年有期徒刑。

  上午10点,只有3名被告人的法庭,内外却站了11名法警。法院查明,巩明辉发现西客站地下邮币卡市场个体户韩某常携带大量的现金出入,就和王猛、赵德勤提议抢劫韩某。

  2月3日下午6点,当韩某上车后,王猛、赵德勤拉开车门,巩明辉声称是“公安局二处的”,并用仿真钢珠枪顶住韩某脑袋,王猛用手铐将韩某铐起。随后三人抢得韩某装有53万元的手提包后逃走。警方在随后的侦查中将全部赃款追回。

  法院认为,巩明辉、王猛和赵德勤冒充军警人员抢劫、持枪抢劫、抢劫数额特别巨大,均构成抢劫罪。鉴于赃款已起获并发还韩某,可酌予从轻处罚,并据此做出上述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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